Tuesday, December 27, 2011

没有G仔的日子第253天

2011年12月26日,星期一。


虽然今天已经是星期二了,但我很想记录下昨天发生的事情。

话说昨天发高烧,想说去Clinic 看医生。

想不到这么短的路程也会发生车祸,真的是“黑”到了极点。

还差几步就快要到诊所的门口了,车头也弯进了一部分。

突然后面传来“砰”的一声,一辆摩多撞到了我的车后面。

对方是“猪公”来的,心想这次完蛋了,无论自己对错也好如果去make report吃亏的一定是自己。

就下车看对方怎样了,没有流血没有受伤。

对方一看我下车,就破口大骂说我是不是没有驾驶执照的。

我说为什么你撞我的车后难道你没有看到我老早以打了讯号灯吗,他反过来说是我撞他的。

由于本人的车还贴着 “P”,但这并不代表我还在 “P”的阶段好不好。

我们不想把事情闹大,想给他五十块当作医疗费也好什么都好,然后再免费帮他修理他的摩多。

他就以为自己占上风了,硬硬要“屈”我们三百块,说什么车身歪去了、受伤头晕了不能去做工。

好心你啦拿去修理根本不用到三百块。

况且我的车灯也给你撞破了,你还要怎样?

之后就一直要我拿出我的身份证及驾驶执照。

“猪公”就是“猪公”,你以为我会笨到拿出身份证及驾驶执照给你吗?

他就show出他的证件说他也是“马达”,他想吓我们。

即使你是又怎样,管你是不是如犯错难道就会受到赦免吗?那这世界天理何在?

我们就是不给他三百块,他说算,就一起去report。

在警局呆了很就,看到他跟Sarjan谈了很久。

轮到我的时候,本来信心满满,因为明眼人一看就看得出是他驾太快来不煞车才会撞上我的车后的。

可是那Sarjan说有目击者看到是我从另一条lane直接进入才会撞到他,而且那目击者还是“马达”来的。

我觉得很好笑,如果他是真的有看到的话,我们在争论的当儿为什么他不走过来?反而走进mini market买东西?

他说我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

我只有两个选择~1)就是开罚票给我。

        2)就是两个月后法庭见。

他劝我说还是开罚票比较好,因为现在的口供对自己不利,如果败输的话,分分钟要花上上千元,况且这只是很小的case而已没有必要搞到上法庭。

过后我就出去跟家人商量看要怎样。

哥哥做这行的朋友说那些“猪公”摆明是要“屈”我们吃“死猫”。

我现在没有别的选择了,开就开吧!

过后那Sarjan对我说以后遇到这事情第一时间不要把车移走,先拍下照片。

我就是没有第一时间拍下照片,对我有利的证据全都没了,真的是“哑子吃黄莲,有苦说不出”。

临走前那sarjan跟随我们去取车说要拍照。

但当他看到我的后车灯被撞破,他突然静去,照也没有拍就笑笑对我们说如果我们私底下联络他交付罚票的话他会算我们半价。

我们都看得出他的用意,口说是半价,但半价中的一部分一定是masuk自己的口袋了的。

什么adil, tegas, berhemah,都是只是个笑话。

我还是那一句,也许一切都是注定的,就当做是破财挡灾,当做是人生的一个经验也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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